[ 1919 年 3 月 8 日第 2847 号法案 ] 授予 B. A. GREEN 在菲律宾巴丹省猎户座市安装、操作和维护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的特许权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集会并由其授权制定: 第 1 节. 在本法规定的条件和第 2307 号法及其修正案的规定下,适用于此,特此授予 BA Green 自本法批准之日起 50 年的权利、特权和权力,以在本法案内的所有街道、公共通道和公共场所建造、维护和运营。 Orion、Bataan 市、电线杆、电线以及所有必要的设备和附件,用于传输和分配电力、热力和光的电流,以及用于任何其他可能提供电力的目的,并提供巴丹省猎户座市内的电力、热力和光能,用于市政、家庭或制造用途以及任何其他可能使用电力的用途,以及强取并收取使用价格表:前提是,所述价格应始终遵守菲律宾立法机关或法律授权的实体或当局规定的规则,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 30 分每千瓦:此外,根据第 23 条第 23 条的目的,在受让人从公用事业委员会获得证明其公共必要性和便利性的证明之前,该特许权不得生效经修订的 2307 份,并应在接受此特许经营权时向商务和通信部长提交此类证书:并且进一步规定,如果受让人未向公用事业部门提交该证书的适当申请佣金自本法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本专营权失效。... 一项法案,授予 B. A. Green 在菲律宾群岛巴丹省猎户座市安装、操作和维护电灯、供暖和电力系统的特许权。[第 2847 号法案]pdf预览版 一项法案,授予 B. A. Green 在菲律宾群岛巴丹省猎户座市安装、操作和维护电灯、供暖和电力系统的特许权。[第 2847 号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