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规定菲律宾群岛政府发行 200 万 500 万美元的美国现行标准价值金币的法案,目的是为建设港口和海港工程提供资金、桥梁、道路、省和市立学校、法院、刑事机构的建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以促进菲律宾岛屿的发展,根据国会法案第二节的规定,名为“修改法案” 7 月 1 日批准的法案,1902,授权“临时规定菲律宾群岛的民政事务管理和其他目的的法案”,并修改 3 月 8 日批准的法案,1902 ,题为“临时为菲律宾群岛和其他目的提供收入的法案”,并修改一项法案,该法案已于 3 月 2 日批准,1903 年,题为“为建立价值标准并在菲律宾群岛提供铸币系统并为菲律宾群岛的民政管理和其他目的提供更有效的管理而采取的行动,” 2 月 6 日,1905 年获得批准。第 1301 号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