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01 年 6 月 21 日第 144 号法案 ] 一项修正“菲律宾群岛林业局重组法案”的法案。根据美国总统的授权(由美国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 特此授权林业局的以下额外雇员: (a) 四名林务员,每人每月 200 美元; (b) 三名视察员,每人每月一百五十美元; (c) 一名收藏家,每月 125 美元; (d) 四名助理视察员,每人每月一百美元; (e) 两名职员,每人每月五十美元; (f) 二十名护林员,每人每月三十五美元;都是美国的钱。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需要迅速制定本法案的公共利益,特此根据 9 月 26 日通过的“规定委员会制定法律程序顺序的法案”第二节加快通过该法案, 一千九百。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1901 年 6 月 21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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