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修正案,第 83 号及其修正案,第 133 号。[第 141 号法案]
[ 1901 年 6 月 18 日第 141 号法案 ] 一项修订省政府法案的法案,第 83 号,及其修正案,第 133 号。经美国总统授权(由美国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 第 83 条省政府法案及其第 133 条修正法案特此修订和补充,在其上添加以下编号的部分:“SEC. 39. 委员会成员、委员会秘书、省长或任何合众国均可向省级官员宣誓就职驻该省军官履行职责的省的军官,由该省所在司法辖区的初审法官或任何其他对该省有管辖权的司法官员负责。”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需要迅速制定本法的公共利益,特此根据 9 月 26 日通过的“规定委员会制定法律的程序顺序的法案”第二节加快通过该法案, 一千九百。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1901 年 6 月 18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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