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国家政府对地方道路维护的援助[指示信编号第519章]

相关行业:指示信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7年03月22日
[ 指示书编号519,1977 年 3 月 22 日] 与国家政府在维护地方道路方面的援助有关: 公共公路部长 财政部长 地方政府和社区发展部长 预算代理专员 所有地方政府单位负责人 鉴于,国家公路和道路的妥善维护对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鉴于,有必要采用更有效的资金分配和发放制度,以改进和加快道路维护计划的执行;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特此指示如下: 地方政府单位有权在国家政府援助发放之前将当地资金用于道路和桥梁维护:提供,此类支出是经正式认证并报告给财政部和公共公路部。国家对地方道路养护的援助应当理解为包括地方道路上地方桥梁的养护。地方政府单位应以经批准的 EMK 作为地方对口方进行地方道路维护的资金规划的依据。为此,财政部应与公共公路部协调,在适当的时候通知地方政府他们应该在即将到来的预算年度使用的 EMK 数字。公共公路部可能会在日历年的第一季度发布与该季度有关的国家政府对地方道路维护的全部捐款,即使在相关地方政府部门的财务主管对地方对应资金拨款的证明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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