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1941 年,1984 年 6 月 27 日] 承认和支持信用信息局,INC. 鉴于,在 1981 年公司借款人失败之后,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发布了第 1107 号指示信,指示中央银行菲律宾启动信用信息交换系统,并研究组织信用局并为其运作提供资金的可能性;鉴于,根据第 1107 号指示书,中央银行组织了信用信息交换系统,该系统现隶属于中央银行贷款和信贷部;鉴于,1982 年 4 月 14 日,在中央银行、其他政府机构和私营部门的要求下,Credit Information Bureau, Inc. 成立为一家非股份、非营利性公司,从事以下业务整理、开发和分析个人、机构和各类商业问题的信用信息;在其成员和订户之间开发和承担信用信息的持续交换;为债务人、债权人和公众提供公正的信用信息来源;配合并协助政府机构满足其信用信息要求;鉴于目前组成的信用信息交换系统和信用信息局公司无法从政府机构和私人机构那里获得信用信息,因为对上述机构和机构向其提供信用信息的法律能力存在某些疑问;鉴于,该国的金融体系要求在金融体系和经济中促进和发展合理、高效的信贷流程;鉴于,Credit Information Bureau, Inc. 是一个可行的信用信息局,是一个方便实用的工具,通过它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高效信用流程的推广和发展;鉴于,合法地向 Credit Information Bureau, Inc. 提供信息是有利且符合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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