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1530 年,1978 年 6 月 11 日] 为住房目的建立自愿捐款制度 鉴于,新社会的首要关注是人类生活质量,如果不为公民提供足够的人类住所和结构,就无法改善生活质量;鉴于,菲律宾宪法第二条第 7 节规定:“国家应在 * * * 住房 * * * 领域建立、维持和确保充分的社会服务,以保障人民享有体面的生活水平;”鉴于,政府集中努力建立体面的人类住区和改善我们社区的条件;鉴于,到目前为止,由于人口迅速增长、住房融资不足以及建筑成本增加,住房短缺问题仍然存在,这使人们无法获得满意的住房;鉴于,迫切需要提供大量资金来帮助解决阻碍国家发展的住房问题;鉴于,通过建立政府和私人雇员自愿供款制度,可以大大缓解住房融资困难。现在,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并颁布以下命令: 第 1 节。特此设立家庭发展互助社基金,一份用于政府雇员,另一份用于私人雇员。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政府雇员基金应由政府雇员和国家政府出资设立和维持,由政府服务保险系统 (GSIS) 与其他所有基金分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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