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修正经修正的第 564 号总统令,也称为菲律宾旅游局的修订宪章,以及用于其他目的。 1400]
[ 总统令编号。 1978 年 6 月 5 日,1400 年 ] 进一步修订 564 号总统令,经修订,也称为菲律宾旅游局的修订宪章,并用于其他目的。鉴于,除了管理旅游奖励法令外,菲律宾旅游局已被创建为政府整合与旅游发展相关的活动和服务的执行机构;鉴于,有必要将其转变为更有效的工具,以促进该国各种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发展;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法令并下令修正 P.D. 564,如下:第 1 节。 P.D. 第 11 节特此修订第 564 条,增加一个新的部分,内容如下:“第 11-A 节。当局的免税。——为了促进和有效实施法令第 1 节中列举的政策,特此宣布当局豁免:在任何法院或行政诉讼中向菲律宾共和国、其省、市、市和其他政府机构和机构支付所有税款、关税、费用、收费、成本和服务费;从所有所得税、特许经营税、不动产税和国家政府或其政治分支机构、工具或机构征收的所有其他类型的税收和许可证;和 从所有关税和关税,以及资本设备进口的预售税其运作所必需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特此修订第 23 条,增加新的条文如下:“第 23-A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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