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将部门转变为部委,并为此提供高级行政组织。[总统令第 No.第1397章]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8年06月02日
[ 总统令号。 1397,1978 年 6 月 2 日] 规定将部门转变为部委,并为此提供高级行政组织。鉴于,菲律宾目前正处于从总统制向议会制政府的过渡阶段;鉴于,这种基本的政治变革需要对治理的制度要求进行适应性和相应的变革;鉴于,为此目的,现在有必要重组现有部门的组织结构,将其转为部委并明确其层级关系,包括主要官员的基本职责;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根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命令和法令: 第 1 节。政府部门从此改名为并称为部委,这些部门的秘书现在被指定为部长。第 2 节 除非法律或总统/总理指令另有规定,否则每位部长应由一名职业副部长和一名政治副部长协助。部长应对副部长进行监督和控制。职业副部长应继续履行经修正的综合重组计划第一章第二部分第二条第4款规定的部门副部长职责,其职务继续由职业行政服务负责。政治副部长应担任该部与临时巴塔桑邦班萨之间的联络人。他应由总统/总理从临时巴塔桑邦班萨的成员中任命,因此应担任该委员会的官员。他应根据总统/总理的意愿任职,并可以由后者酌情决定担任内阁职务。...
规定将部门转变为部委,并为此提供高级行政组织。[总统令第 No.第1397章]pdf预览版
规定将部门转变为部委,并为此提供高级行政组织。[总统令第 No.第1397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