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甲米地省卡莫纳市建立陆路运输办公室 (LTO) 的常规地区办公室并为此拨款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10763]
H. 第 440 号;菲律宾之星(2016 年 4 月 21 日)[ REPUBLIC ACT NO. 10763,2016 年 4 月 15 日] 菲律宾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颁布的关于在甲米地省卡莫纳市建立陆路运输办公室 (LTO) 常规区办公室并为此拨款的法案组装: 部分 1. 特此在甲米地省卡莫纳市设立陆路运输办公室 (LTO) 常规区办公室。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甲米地省卡莫纳市 LTO 常规区办事处运作所需的金额应包含在年度一般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本法在两(2)份普通报纸上公布后十五(15)天生效。批准,(Sgd.) FRANKLIN M. DRILON 参议院主席 (Sgd.) FELICIANO BELMONTE JR。众议院议长 本法案起源于众议院,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由众议院通过,并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由参议院修订,并经众议院同意2016 年 1 月 27 日。(Sgd.)OSCAR G. YABES 参议院秘书(Sgd.)MARILYN B. BARUA-YAP 众议院秘书长批准:2016 年 4 月 15 日(Sgd.)BENIGNO S. AQUINO III 菲律宾总统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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