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OG第142350号(2013年4月8日);菲律宾之星;马尼拉公报,2013 年 1 月 21 日 [ 共和国法号。 10360,2013 年 1 月 14 日 ] 一项创建西达沃省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第 I 条一般规定第 1 节。标题。 – 本法称为“西达沃省宪章”。证券交易委员会。 2. 西达沃省。 – 特此从现在的南达沃省创建一个新的省,称为西达沃省,由斯塔市组成。玛丽亚、马利塔、唐马塞利诺、何塞阿巴德桑托斯和萨兰加尼。西达沃省的属地管辖权应在构成西达沃省的所有市镇的现有范围内。上述规定应不影响适当机构或论坛解决现有的边界争端或涉及西达沃省与毗邻地方政府单位 (LGU) 之间的领土管辖权问题的案件:前提是,争议区域应由地方政府部门保留,地方政府部门对该区域或多个区域进行现有的行政监督,直至案件最终解决。证券交易委员会。 3.首都和政府所在地。 – 新西达沃省的首府和政府所在地为马利塔市。证券交易委员会。 4. 省法人权力。 – 该省构成一个政治团体,因此具有永久继承的属性,并拥有与省级公司相关的权力,可根据本宪章和经修订的 1991 年地方政府法典的规定行使....
一项创建西达沃省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 10360]pdf预览版一项创建西达沃省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 10360]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