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山区设立山区省第二区工程办公室并为其拨款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10379]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8日
H. 第 1869 号; 109 OG No. 19, 3371(2013 年 5 月 13 日) 10379,2013 年 3 月 8 日] 一项关于在山区设立省第二区工程办公室并为此拨款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1 节。应设立,在公共工程和公路部的监督下,山区省第二区工程办公室由位于纳托宁市的巴利格、纳托宁和帕拉塞利斯市组成,被称为山区省第二区工程办公室。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公共工程和公路部部长应将山区省第二区工程办公室的运作纳入该部门的计划,其资金应列入年度一般拨款法。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一经批准即刻生效。批准,(Sgd。)JUAN PONCE ENRILE 参议院主席(Sgd。)FELICIANO BELMONTE JR。众议院议长 该法案起源于众议院,最终分别于 2011 年 8 月 3 日和 2012 年 12 月 17 日由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 (Sgd.) EMMA LIRIO-REYES 参议院秘书 (Sgd.) MARILYN B. BARUA-YAP 众议院秘书长 批准日期:2013 年 3 月 8 日 (Sgd.) BENIGNO S. AQUINO III 菲律宾总统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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