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每年 5 月 7 日为“卫生工作者日”的法案[第 10069 号共和国法案]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6日
S. No. 1874 H. No. 6514; 106 OG No. 27, 3766(2010 年 7 月 5 日); Mla.Times,2010 年 4 月 9 日 [ 共和国法号。 10069,2010 年 4 月 6 日] 宣布每年 5 月 7 日为“卫生工作者日”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1 节。该法案应称为“卫生工作者日法案”。SEC. 2. 特此宣布每年的 5 月 7 日为特殊工作假期,称为“卫生工作者节”,以充分肯定卫生工作者的重要作用和贡献。为我们的人民提供重要的卫生服务,促进他们的权利和福利,增强他们的价值感和尊严感。 SEC. 3. 为本法案的目的,“卫生工作者”一词是指所有从事健康和健康工作的人——相关工作,无论其就业状况如何,包括医疗、专职医疗人员、行政和支持服务人员以及在医院、疗养院、保健院、保健中心、农村卫生单位、描笼涯卫生站和诊所等工作的人员由政府或其具有原始章程的政治分支机构或私营部门拥有和经营的其他与健康相关的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 4. 所有政府卫生设施、办公室和机构的负责人,包括政府所有和控制的医院,以及地方政府卫生单位和私营部门的雇主,应鼓励并为其雇员提供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参与并参加任何庆祝“卫生工作者日”的活动,以确保有意义地遵守此处宣布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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