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将巴西兰省的拉米坦市转变为被称为拉米坦市的组成城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第9393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15日
H. No. 6001 / Tribune 3/17/07 [ REPUBLIC ACT NO. 9393,2007 年 3 月 15 日] 将巴西兰省的拉米坦市改建为被称为拉米坦市的组成城市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一条一般规定 第 1 节。标题。 - 本法称为“拉米坦市宪章”。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拉米坦市。 - 拉米坦市将转变为一个组成城市,称为拉米坦市,以下简称。作为城市,包括巴西兰省拉米坦市的现有领土。该市的领土管辖范围应在拉米坦市的现有范围内。上述规定不影响适当机构或论坛解决现有的边界争端或涉及拉米坦市与毗邻地方政府单位之间的领土管辖权问题的案件:前提是,争议地区的领土管辖权或在案件最终解决之前,该地区仍由对该地区进行行政监督的地方政府单位保留。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市的公司权力。- 市构成一个政治团体,因此具有永久继承的属性,并拥有与市政公司有关的权力,可根据本章程的规定行使。本市拥有下列法人权力: 以其法人名称连续继承;起诉和被起诉;拥有和使用公司印章;获取、持有和转让不动产或动产;签订任何合同和/或协议;行使受本法案或法律规定的限制的其他权力、特权或权力。...
一项将巴西兰省的拉米坦市转变为被称为拉米坦市的组成城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第9393章pdf预览版
一项将巴西兰省的拉米坦市转变为被称为拉米坦市的组成城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第9393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