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591 / 103 OG No. 36, 5734(2007 年 9 月 3 日)第 9444 号,2007 年 5 月 9 日] 宣布将甘马林省萨盖省阿图拉延岛作为旅游区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大会上颁布:第 1 节。特此法案宣布苏尔甘马林省萨尼亚伊市的阿图拉扬岛为国家旅游区。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在通过使国家旅游计划合理化的综合立法之前,以下原则将指导该旅游区的规划、开发、推广和管理: 旅游部 (DOT) 及其附属机构,以及 Partido Development Administration (PDA) ) 应协调制定旅游区的旅游发展规划:前提是,该平原与交通部的国家旅游总体规划相一致,或可纳入该规划;该计划应保护和增强旅游区的自然特征和文化遗产,同时为当地社区提供可持续的经济机会;旅游发展局和相关市政府应分别利用经修正的第 7820 号共和国法和地方政府法典规定的权力来实施和执行旅游发展计划; DOT 及其附属机构可以为旅游基础设施的发展和技能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财政援助,同时在可行的情况下努力在本地和国际上促进旅游区;交通部、旅游发展局和相关市政府应创建一个论坛,让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利益集团相互之间和政府互动,营造鼓励投资和发展旅游文化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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