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东民都洛省 BACO 市建立一所被称为 BACO 国立高中的国民化高中并为此拨款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20 号。第8467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8年01月19日
H. No. 1891 / 94 OG No. 23, 61 Supp. (1998 年 6 月 8 日) 8467,1998 年 1 月 19 日] 在东民都洛省 BACO 市建立一所国立高中,称为 BACO 国立高中,并为此拨款的法案由参议院和众议院颁布菲律宾国会集会: 第 1 节 兹在东民都洛省巴科市设立一所国立高中,称为巴科国立高中。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教育、文化和体育部部长应颁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实现本法的目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执行本法规定所需的金额应包括在其制定为法律后当年及其后年度的年度总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根据《宪法》第 VI 条第 27 条第 1 款,未经总统签署,于 1998 年 1 月 19 日获得批准,成为法律。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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