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新比斯开省班邦市建立一所名为班邦国立高中的国立高中并为此拨款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20 号。第8331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7年06月30日
H. No. 2433 / 93 OG No. 40, 6337(1997 年 10 月 6 日) 8331, 1997 年 6 月 30 日] 一项在新比斯开省班邦市建立一所国家高中的法案,被称为班邦国家高中,并为此拨款由参议院和众议院颁布菲律宾国会集会: 第 1 节 在教育、文化和体育部的监督下,应在新比斯开省班邦市建立一所国立高中,称为班邦国民中学中学。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执行本法规定所必需的金额应包括在其制定为法律后当年及其后的《一般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根据《宪法》第六条第 27 条第 1 款,未经总统签署,于 1997 年 6 月 30 日生效。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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