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619 / 92 OG No. 6, 775(1996 年 2 月 5 日) 8137,1995 年 7 月 16 日] 一项法案,在伊莎贝拉省拉蒙市创建一家拥有 25 个床位的医院,被称为拉蒙市立医院,并为此拨款。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共同制定: 第 1 节 应在伊莎贝拉省拉蒙市建立一个可容纳 25 张床位的市立医院,称为拉蒙市立医院医院。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卫生部应与有关当地政府官员协商和协调,制定有效实施本法所需的规章制度。证券交易委员会。三、设立医院所需之金额,于本法施行后当年之总拨款法之内。其后,医院的维护和运营所需的资金应根据当地政府法规或当时适用的法律的规定提供。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批准,(Sgd.) EDGARDO J. ANGARA (Sgd.) JOSE DE VENECIA, JR。参议院议长 众议院议长 该法案起源于众议院,最终分别于 1995 年 2 月 16 日和 1995 年 2 月 15 日由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 (Sgd.) EDGARDO E. TUMANGAN (Sgd.) CAMILO L. SABIO 参议院秘书长 众议院 批准:FIDEL V....
一项法案,在伊莎贝拉省拉蒙市创建一家拥有 25 个床位的医院,被称为拉蒙市立医院,并为此拨款。第8137章pdf预览版一项法案,在伊莎贝拉省拉蒙市创建一家拥有 25 个床位的医院,被称为拉蒙市立医院,并为此拨款。第8137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