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2164 / 87 OG No. 25, 3449(1991 年 6 月 24 日) 6988, 1991 年 5 月 6 日] 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于 1991 年 5 月 6 日颁布一项法案,在布拉干省奥班多市建立一所中学,称为奥班多中学,并为此拨款大会召开: 部分 1. 应在布拉干省奥班多市设立高中,称为奥班多高中。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教育、文化和体育部部长应颁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实现本法的目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执行本法规定所需的金额,特此授权在《一般拨款法》颁布后的当年及其后拨出。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批准,(Sgd.) JOVITO R. SALONGA (Sgd.) RAMON V. MITRA 参议院议长 众议院议长 该法案起源于众议院,最终于 11 月由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分别是 1989 年 2 月 29 日和 1991 年 3 月 13 日。 (Sgd.) EDWIN P. ACOBA (Sgd.) CAMILO L. SABIO 参议院秘书 众议院秘书长 批准日期:1991 年 5 月 6 日 (Sgd.) CORAZON C. AQUINO 菲律宾总统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此页面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在布拉干省奥班多市建立一所中学(称为奥班多中学)并为此拨款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3 号]。 6988]pdf预览版一项在布拉干省奥班多市建立一所中学(称为奥班多中学)并为此拨款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 3 号]。 698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