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No. 907 H. No. 22929 / 85 OG No. 34, 50 Supp. (1989 年 8 月 21 日);马来亚 8/5/89 ;询问者 8/5/89 [共和国法号。 6734, 1989 年 8 月 1 日 ] 一项为棉兰老穆斯林自治区提供有机法案的法案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序言 棉兰老穆斯林自治区人民恳求在全能上帝的帮助下,为了在宪法和国家主权以及共和国领土完整的框架内,发展一个公正和人道的社会,并建立一个真正反映他们的理想和愿望的自治区政府菲律宾,并确保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后代享有自治、民主、和平、正义和平等的祝福,请通过菲律宾国会制定和颁布本组织法。第一条 名称和目的 第 1 条自治区的名称应为棉兰老岛穆斯林自治区,除非国会根据地区立法议会的建议另有规定。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本组织法的目的是在穆斯林棉兰老岛建立自治区,在宪法和菲律宾共和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框架内提供其基本的政府结构,并确保自治区人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 II 条自治区和政府所在地 第 1 节。 (1) 兹设立棉兰老穆斯林自治区,由根据第 18 条在所要求的公民投票中投票赞成的省和市组成,宪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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