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6443 / 66 OG No. 11, 2553(1970 年 3 月 16 日) 5937,1969 年 6 月 21 日] 一项法案,授予亚洲综合公司在巴丹省马里韦莱斯市建造、维护和运营制冰厂和冷库的特许经营权。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在本法案规定的条件下,授予亚洲综合公司、其继任者或受让人,为期 25 年在本法案批准数年后,在巴丹省马里韦莱斯市建造、维护和经营制冰厂和冷库的权利、特权和权力,以制造冰和供应冷库以及销售和分发如此制造的冰块并在其中供应冷藏设施,并收集如此提供的冰块和冷藏库的价格和价格表,该价格表和价格表应始终受公共服务委员会的监管。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受赠方应在公共服务委员会确定的工厂能力限度内制造和供应冰。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受赠人使用的所有设备和附件在各个方面都应是现代、安全和一流的,并且受赠人应在公共服务委员会确定公共利益合理需要时,更改或更改其任何设备和附件由受让人承担。证券交易委员会。 4. 如果受让人在本法批准后两年内不得开始建造制冰厂和冷藏库,除非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抗力、戒严、暴动、内乱、军方篡夺而阻止权力或任何其他超出受让人控制的原因,该特许经营权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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