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6955 / 65 OG No. 26, 6582(1969 年 6 月 30 日) 5401,1968 年 6 月 15 日] 在三宝颜省北三宝颜省萨卢格市创建 BARRIO RAMBON 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 第 1 节。 北三宝颜省 Salug 市的 Rambon 所在地特此转变为该市的一个独特和独立的街区,以被称为 Barrio Rambon。所述区应如下界定: 1. 北萨卢格河; 2. East-Matingon Creek; 3. 向南从 Lot 3391、3392、3393、3398 和 3447 的拐角处向东画一条直线,直到到达 Matingon Creek; 4. 西吉萨蓬溪。划定范围内的所有区域都包括拟建的 Rambon 街区。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8 年 6 月 15 日未经行政批准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在北三宝颜省萨卢格市创建 BARRIO RAMBON 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第5401章pdf预览版在北三宝颜省萨卢格市创建 BARRIO RAMBON 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第5401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