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3562 / 65 OG No. 23, 5841(1969 年 6 月 9 日) 5312,1968 年 6 月 15 日] 一项在米萨米斯东方省创建 BINOUANGAN 市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颁布:第 1 节。东方米萨米斯省萨莱市的 Binuangan、Mabini、Kitamban、Kitambis、Valdiconcha、Mosangot、Dampias 和 Nabataan 是与该直辖市分开,构成一个独立的直辖市,称为同省宾暖安直辖市。新市政府所在地设在宾暖安区现址。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宾暖安市在下届地方官员换届选举中选出第一任市长、副市长和议员并取得资格后,取得法人资格。对于选举目的,母亲市政官员根据修订后的选举守则收取选举职责,应当在第一位官员选出和合格后举行办公室。证券交易委员会。 3.本法自1968年1月1日起实施。1968年6月15日未经行政批准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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