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3228 / 65 OG No. 21, 5262(1969 年 5 月 26 日) 5253,1968 年 6 月 15 日] 一项法案,将位于薄荷岛省比拉尔市的薄荷岛国立农业学校改造成一所名为薄荷岛农业学院的学院,并为此拨款。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制定: 第 1 节 位于薄荷岛省比拉尔市的薄荷岛国立农业学校特此改建为一所学院,称为薄荷岛农业学院。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保和农业学院除提供中等农业课程外,还应由职业教育局局长酌情提供以下任何或所有课程: (a) 获得学位的两年制技术农业课程农业副学士; (b) 获得农业理学学士学位的四年制农业技术课程; (c) 四年制教师教育课程,获得农业教育理学学士学位。证券交易委员会。 3. 保和农业学院由农业教育总监领导,隶属于职业教育局。证券交易委员会。 4. 保和国立农学院的实物和金融资产、负债人员、设备、档案等转移到保和农学院。证券交易委员会。 5. 特此从国库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二十万比索,除本财政年度对上述学校的国家拨款外,还没有拨出其他资金用于上述学院的运营和维护。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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