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5194 / 60 OG No. 3, 304(1964 年 1 月 20 日) 3810,1963 年 6 月 22 日] 一项法案,授予 RIZAL Cement Company, INC. 建立、维护和运营私人固定点对点、私人沿海、私人航空和陆上和陆地移动无线电话站的临时许可证向上述电台发送和接收来自上述电台的无线信息。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颁布: 第 1 节 Rizal Cement Company, Inc.,其继任者或受让人,特此获得临时许可,以建立、维护和运营私人固定点到站- 在黎刹省比南戈南市和菲律宾其他地区开展业务的点、私人沿海、私人航空和陆基和陆地移动无线电话站,但须经公共部长批准工程和通信,用于无线电报或无线电话信息的发送和接收,每个电台应配备电话发送设备和无线电话接收设备。证券交易委员会。 2. 菲律宾总统有权允许在菲律宾任何土地上建设、维护和运营上述私人固定点对点私人沿海、私人航空和陆基以及陆地移动无线电话站。在他可能规定的条件下的公共领域。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根据本法授予的临时许可证在政府在上述地点建立类似服务的情况下继续有效,但受赠人、其继承人或受让人应在两年内根据该临时许可证开始运营。自本法通过之日起年。...
一项授予 RIZAL 水泥公司临时许可证的法案往返上述车站。[共和国法案编号。 3810]pdf预览版一项授予 RIZAL 水泥公司临时许可证的法案往返上述车站。[共和国法案编号。 3810]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