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创建国家灌溉管理局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第3601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3年06月22日
H. No. 21 / 59 OG No. 37, 6224(1963 年 9 月 16 日)[ REPUBLIC ACT NO. 3601,1963 年 6 月 22 日] 一项创建国家灌溉管理局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第 1 条。- 机构和目标第 1 节。名称和住所。特此设立法人团体,简称国家水利局,以下简称国家水利局,本法通过后立即组织。它的主要营业地点应在马尼拉市,并应在所有省份设有代表以正确开展业务。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权力和目标。 NIA 应具有以下权力和目标: (a) 调查、研究、改进、建设和管理菲律宾的所有国家灌溉系统; (b) 调查该国所有可用和可能的水资源,以便将其用于灌溉,并规划、设计和建设必要的项目,以使本法批准后的 10 至 20 年期限为菲律宾共和国的灌溉年龄; (c) 向其建造的每个灌溉系统的用户收取必要的费用,以资助该系统的持续运行,并在不少于二十五年的一定期限内偿还其建设成本; (d) 做所有其他直接或间接必要、附带或有利于实现上述目标的事情和处理所有此类业务。第 II 条——大写 SEC。 3. 营运资金。 NIA 的营运资金为 3 亿比索,由菲律宾共和国政府通过中央银行发行的债券全部认购和支付,该债券每年向 NIA 交付 3000 万比索比索,直到其全部资本存量全部付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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