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72 / 58 OG No. 45, 7358(1962 年 11 月 5 日)[ REPUBLIC ACT NO. 3490, 1962 年 6 月 16 日] 将丁加兰市、奥罗拉省、奎松省转变为市政府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颁布:第 1 节。奎松省奥罗拉副省丁加兰区特此改建为市。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丁嘎兰市区现任区长、副区长和市议员分别为新市市长、副区长和市议员,直至其继任者在下次省、省、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定期选举中选出。市政官员。并应具备资格。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2 年 6 月 16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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