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6177 / 57 OG No. 46, 8270(1961 年 11 月 13 日)[ REPUBLIC ACT NO. 1961 年 6 月 17 日,第 3045 号法案,拨款 2000 万比索,为期五年,用于发展蕉麻产业。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共同制定: 第 1 节。该法案称为“蕉麻发展计划法案”。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特此宣布振兴和扩大我国蕉麻产业的国家政策,以维持世界霸主地位和世界对蕉麻纤维的需求,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蕉麻生产的永久稳定。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本法所设想的蕉麻发展计划应由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长通过由农业推广局局长、植物工业局局长组成的委员会进行行政监督和控制,纤维检验服务经理、三个蕉麻产区的三名代表和菲律宾蕉麻联合会的一名代表,并应涵盖以下被认为是实现主要目标所必需的阶段,以至少达到预战争水平的蕉麻纤维(俗称马尼拉麻)的生产,并降低生产成本,以便成功地与剑麻、烯基烯和合成纤维竞争;最后,要达到菲律宾向世界市场出口蕉麻的预期水平,具体如下: 1.蕉麻种子生产和分销,以恢复目前枯竭的蕉麻种植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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