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150 / 57 OG No. 3, 445(1961 年 1 月 16 日) 2736,1960 年 6 月 19 日] 一项规定在伊莎贝拉省帕拉南市建立、经营和维护渔业学校的法案。由菲律宾参众两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在公立学校局局长的监督和管理下,应在帕拉南市设立渔业学校,伊莎贝拉省,被称为伊莎贝拉渔业学校。经教育部长批准,公立学校总监应颁布此类规章制度,以实现本法的目的。上述主任还应为学校取得必要的场地。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 15 万比索,用于该学校在 1961 财政年度的建立、运营和维护;其后年之营运及维持,应按年度总拨款法规定其拨款。 SEC 3. 本法经批准后生效。 1960 年 6 月 19 日未经行政批准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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