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 CATMON ELECTRIC 公司在宿务省 CATMON 市的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特许经营权的法案。 1982]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7年06月22日
H. No. 6494 / 53 OG No. 21, 7618(1957 年 11 月 15 日 [ 共和国法案第 1982 号,1957 年 6 月 22 日 ] 一项法案授予 CATMON ELECTRIC 公司在市政当局的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的特许经营权宿务省卡特蒙市。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1 节。根据经联邦法案修订的第 3636 号法案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编号 132,根据宪法的规定,Catmon Electric Company 在本法案批准后的 50 年内被授予建造、维护和运营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用于在宿务省 Catmon 市内产生和分配电灯、热力和/或电力以供出售。SEC. 2. 如果受让人应从国家电力公司经营电热发电,特此授权国家电力公司参照电价为广大消费者利益和代为协商交易。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明确规定,如果政府希望为自己维护和运营此处授权的系统和企业,受让人应放弃其特许经营权,并将其中所有可使用的设备按成本减去合理的折旧。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57 年 6 月 22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授予 CATMON ELECTRIC 公司在宿务省 CATMON 市的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特许经营权的法案。 1982]pdf预览版
授予 CATMON ELECTRIC 公司在宿务省 CATMON 市的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特许经营权的法案。 1982]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