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将甲米地市马尼拉大道名称更改为拉斐尔帕尔马大道的法案。第1437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6年06月14日
H. No. 2106 / 52 OG No. 6, 2984(1956 年 6 月) 1437,1956 年 6 月 14 日] 一项法案,将甲美地市的马尼拉大道更名为拉斐尔·帕尔马大道。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颁布:第 1 部分。为了表彰拉斐尔·帕尔马(Rafael Palma)对国家做出的杰出贡献,他是甲米地省第一位出席菲律宾议会的代表,位于马尼拉大道甲美地市以下称为拉斐尔帕尔马大道。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56 年 6 月 14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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