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授予 2008 财年绩效奖金[第 250 号行政命令]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0日
第 250 号行政令 [ 2008 年 12 月 10 日第 250 号行政令 ] 授权发放 2008 财年绩效奖金 鉴于,政府意识到全球金融危机可能导致的经济困难;鉴于,尽管面临这些经济挑战,政府人员仍以派遣方式履行职责,为菲律宾人民提供优质服务;鉴于,他们值得称道的努力使政府机构能够提高政府运作的效率,从而有助于节省开支;鉴于,政府的政策是改善政府人员的经济福利;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受雇于国家政府机构 (NGA) 的所有政府人员和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 (GOCC),包括政府金融机构 (GFI),无论是在永久、临时、临时或合同基础上雇用,并且截至 2008 年 11 月 30 日提供了至少四 (4) 个月的服务,都有权一次性获得最多一万比索 (P10,000,00) 作为绩效奖金 (PerB) 第 2 部分。截至 2008 年 11 月 30 日服务不足四 (4) 个月的政府人员还应按比例获得 PerB,具体如下: 服务年限百分比 3 个月但少于 4 个月 40% 2 个月但少于 3 个月 30% 1 个月但少于 2 个月 20% 少于 1 个月10% 第 3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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