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13, v.5, 239 [ 行政命令编号91, 1999 年 10 月 14 日] 对省检察院助理检察官 ARTURO A. LLOBRERA 处以三十 (30) 天的停职处罚,而无需支付报酬。这是指 Marciano Doctor、Romeo Carbonell、Ernesto Delos Santos 和 Eufrocino Balmores 对 Tarlac 的助理省检察官 Arturo A. Llobrera 提出的行政投诉,指控其玩忽职守、行为不端和压制权利。记录显示,1987 年 7 月 1 日,申诉人 Doctor 等人向打拉省检察官办公室提起对 Ramon Ping Ting 的刑事诉讼,案卷为 I.S. 87-280 号。后来,在 1987 年 8 月 25 日,申诉人 Balmores 向同一办公室提出了针对 Ting 的单独刑事诉讼,诉讼记录为 I.S.编号 87-362。这两起案件都被分配给被告检察官洛布雷拉。然而,尽管过去了近三 (3) 年,Llobrera 检察官并未对上述投诉采取行动。 Balmores 对长期拖延感到沮丧,提请首席州检察官注意这种渎职行为,首席检察官在 1990 年 4 月 25 日和 1990 年 5 月 21 日分别发出指令,命令打拉克省检察官就指控提出报告对 Llobrera 的疏忽职守。当被要求就对他提出的上述指控发表评论时,Llobrera 没有回复,也没有对申诉人提出的刑事申诉采取行动。综上所述,投诉人向监察员办公室提出行政投诉,理由是其玩忽职守、行为失礼和压制被诉检察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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