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10, v.5, 274 [ 行政命令编号142,1968 年 10 月 12 日 ] 告诫国家图书馆代理馆长 Serafin L. QUIASON 这指的是 Atty 单独提出的对国家图书馆代理馆长 Serafin D. Quiason 的行政指控。私人公民 Samy Y. Militante 和 Constancia de Jesus 夫人以及国家图书馆的其他 34 名官员和员工。为方便起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将这些指控归为一类: (1) 违反公务员法律法规、虚假陈述和弄虚作假; (二)行为不当、压迫无能、违反反贪污法的; (三)非法、沉淀、不利购买图书的。下令对指控进行正式调查,在律师的协助下,原告和被告有充分的机会支持他们各自的一方。马拉干鄢法律办公室的调查员在其详尽的报告中认定被告在某些指控(1)和(2)项下有罪,并在指控(3)下无罪,并建议对被告进行训诫。仔细审查记录并权衡被告在场所内的责任,以维持调查员的调查结果和建议。只有那些被认定有罪或有责任的罪名才需要处理。指控 I (a) 据称,尽管公务员委员会 (CSC) 不同意他要求葡萄牙免于打 bundy 时钟的请求,但被告非法允许并授权其速记员 Manuel Portugal 不使用 bundy 时钟.证据表明,从 1966 年 7 月到 1967 年 5 月,葡萄牙使用 48 表来记录他的出勤率,而不是他在 1966 年 9 月的部分时间里使用的邦迪时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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