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3, v.5, 206 [ 行政命令编号1940 年 6 月 7 日 128 日] 修改行政命令编号。 103 1939 年 9 月 18 日的第 103 号行政命令特此修订如下:“菲律宾许多溪流的关闭或部分阻塞以及它们转变为鱼塘,一直是争议的根源,引发无数投诉。信息不仅与这些流的专用用途有关,而且与实际使用它们的人使用所述流的权利有关。这种情况造成了该国各个地区的大部分动荡。为确定上述事实,以便制定与此相关的明确政策,特此设立一个委员会,由司法部长、农业和商业部长的各自代表组成,以及公共工程和通信部长,该委员会应立即调查并报告以下内容: (1) 菲律宾所有河流和溪流的状况,以确定它们是私有的还是公有的; (2) 私人当事方对其中任何一方的索赔,附在报告中的有关文件、文件、合同和主管法院裁决或适用法律的备忘录的副本; (三)上述河流、溪流对自然资源保护的价值或重要性,说明哪些是可通航、可漂浮或便于公众使用的; (4) 出于河流控制目的和航行或捕鱼目的开放任何关闭的河流和溪流的可取性:和 (5) 采取行政措施或立法执行保持开放这些河流和溪流的政策的必要性,无论是私有的还是公有的,都可能是促进和维护公共利益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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