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综合运输系统提供服务[第 1 号行政令67]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1日
108 OG No. 14, 1467(2012 年 4 月 2 日);公告,2012 年 2 月 27 日 [ 行政命令编号67,2012 年 2 月 21 日 ] 为建立综合运输系统提供服务 鉴于,阿基诺政府的 2011-2016 年菲律宾发展计划 (PDP) 优先考虑在公私伙伴关系下建立综合和多式联运和物流系统(PPP) 框架作为政府基础设施发展的核心战略;鉴于,有必要加快建立高效、可靠、无缝和一体化的公共交通网络/系统,以刺激经济增长;鉴于,按照优先创建综合多式联运和物流系统的政策,迫切需要将公共汽车和铁路等公共交通系统相互连接,并提供高效、可靠、无缝和集成的网络/系统;鉴于,交通和通信部 (DOTC) 被授权成为政府行政部门在促进、发展和监管可靠和协调的网络方面的主要政策、规划、规划、协调、实施、监管和行政实体运输系统,以及快速、安全、高效、可靠的运输服务;鉴于,根据经修订的第 125 号行政命令 (EO) (s. 1987),DOTC 有权制定和建议国家政策和指导方针,以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和实施综合和综合运输和通信系统,区域和地方层面;鉴于,陆路交通特许经营和监管委员会 (LTFRB) 有权根据公共陆路交通发展计划,规定和规范机动车辆提供的公共陆路交通服务的路线、经济上可行的容量和区域或运营区域,以及DOTC 批准的项目;鉴于,LTFRB 有权颁发、修改、修改、暂停或取消公共便利证书 (CPC) 或许可授权经营机动车辆提供的公共陆路交通服务,并因此规定适当的条款和条件;鉴于,跨机构方法是确保菲律宾综合交通系统的高效和有效规划、实施、监测和监管的最合适方式;鉴于,根据宪法和第 31 节、第 10 章、第三章、EO 292 的第三册或随后的 1987 年行政法典,总统有权重组行政机构和/或修改其职能作为服务的紧急情况可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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