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OG No. 32, 3706(2011 年 8 月 8 日) 47,2011 年 6 月 23 日] 重组、更名信息和通信技术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并将其移交给科学技术部,指导其实施和其他目的,而信息和通信技术(ICT ) 对国家的全球竞争力至关重要;鉴于,虽然我国在全球 ICT 外包业务中占有主要份额,但其长期可持续性取决于我们在 ICT 解决方案和设施方面的创新能力,这对我国 ICT 行业在充满活力的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至关重要;鉴于,根据第 269 号行政命令(2004 年)成立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委员会 (CICT) 是促进、开发和监管综合战略性 ICT 系统以及可靠和具有成本效益的通信设施和服务的执行机构;鉴于,根据第 269 号(2004 年)和第 780 号行政命令(第 2004 条)和第 780 号行政命令,总统办公室下属的 CICT 直接监督和控制国家计算机中心(NCC)和电信办公室(TELOF)。 2009)分别修订;鉴于,将 CICT 及其附属机构的职能转移和重新定位到科学技术部 (DOST) 将加强 ICT 发展与该部门的主旨的一致性,以提供持续创新作为持续全球竞争力的核心我国信息通信技术产业;鉴于,根据宪法第 VII 条第 17 节,总统拥有对行政部门、局和办公室的权力和控制权,以及根据现行法律对这些行政部门、局和机构进行重组的持续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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