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OG No. 1, 129(2007 年 1 月 8 日) 577,2006 年 11 月 17 日] 将城市资产改革项目管理办公室置于住房和城市发展协调委员会之下,以及出于其他目的 鉴于,政府的反贫困计划主要以城市资产改革为基础;鉴于,政府已承诺精简和合理化官僚机构,并采用与职能相关的政府机构的同质分组;鉴于,根据第 371 号行政命令(2004 年)设立的城市资产改革项目管理办公室(UARPMO),其任务是将正式和非正式定居点纳入一个法律体系,作为菲律宾城市资产改革的框架;鉴于,根据 EO 90 (s, 1986) 创建的住房和城市发展协调委员会 (HUDCC) 的任务是制定住房和城市发展的国家目标、政策和战略;鉴于,有必要促进与住房、城市发展和城市资产改革相关的政策和计划的协调;鉴于,第 292 号行政命令第三章第 10 章第三章第 31 节,也称为 1987 年行政法典,为总统提供重组的持续权力;总统办公室的行政结构;现在,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 将城市资产改革项目管理办公室置于 HUDCC 之下。现将城市资产改革项目管理办公室划归住房和城市发展协调委员会,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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