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菲律宾填海权 (PRA) 从财政部转移到公共工程和公路部[第 1 号行政命令]第586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08日
103 OG No. 8, 883(2007 年 2 月 19 日) 586, December 08, 2006 ] 将菲律宾垦务局 (PRA) 从财政部移交给公共工程和公路局 鉴于,根据 2004 年系列第 380 号行政命令,菲律宾垦务局 (PRA) 是任务是开发、改善、管理、处理、细分、处置、租赁和出售政府拥有、管理、控制和/或经营的各种贷款、建筑物、房地产和其他形式的不动产,因此,持有代表国家政府的资产;鉴于,PRA 被进一步授权将未充分利用的政府土地转化为创收房地产,并提供依赖于实物开发和城市更新的项目和服务;鉴于,填海、土地开发和城市更新基本上是公开的:工程项目;鉴于 1987 年《行政法典》第 10 章第 III 篇第 31 节授予总统现在继续重组政府的权力,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GLORIA MACAPAGAL ARROYO,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命令: 第 1 节。菲律宾垦务局特此从财政部 (DOF) 移交给公共工程和公路部 (DPWH)。第 2 节。所有与本行政命令不一致的命令、发布、规则和条例或其部分在此被废除或相应修改。第 3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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