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OG No. 20, 32220(2005 年 5 月 16 日) 411,2005 年 3 月 7 日] 在菲律宾港口管理局的行政管辖下宣布和划定曼萨莱港区主要路线;鉴于,有必要划定曼萨莱港,以适应港口的未来发展,一旦来自 SRNH 的交通量增加以及该地区内航运贸易的需求,这将是必要的;鉴于,2004 年 10 月 8 日通过第 08-037-2004 号决议,区域发展委员会 (RDC IV-B [MIMAROPA]) 赞成为曼萨莱港划定拟议的港口区。现在,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GLORIA MACAPAGAL-ARROYO 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特此划定和确定东方民都洛岛曼萨莱港的领土管辖权,并特别描述为如下:“从平面图上标记为 1 的点开始,然后到点 2,距离为 137.57m。轴承 S 68 11' E,然后到点 3,距离 100.00m。轴承 S 40 51' E,然后到点 4,距离为 491.05m。轴承 S 27 38' W,然后到点 5,距离 339.74m。轴承 N 65 52' W,然后到品脱 6,距离 5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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