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穆斯林事务办公室进行菲律宾清真认证[行政命令编号46]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10月26日
行政命令编号46 [ 行政命令编号。 46, 2001 年 10 月 26 日] 授权穆斯林事务办公室进行菲律宾清真认证 鉴于,保护和促进菲律宾人民的健康权和向他们灌输健康意识是国家的政策;鉴于,国家的政策是促进和尊重所有菲律宾人(包括菲律宾穆斯林)的权利和福祉,承认他们对国家目标和愿望的贡献,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国家建设;鉴于,国家认识到促进充分利用人力和自然资源并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的发展和扩张的重要性;鉴于,国家同样认识到有必要制定产品出口战略,以指导政府的出口促进和发展重点,并实施旨在促进菲律宾在海外市场出口的计划和活动;鉴于,建立菲律宾清真食品和非食品产品认证计划将有助于: 1. 制定清真食品和非食品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认证计划以及企业的国家标准和认证计划; 2. 新市场的开放和消费者对菲律宾清真食品和非食品产品的强烈认识和信心的发展; 3. 通过增加菲律宾清真食品和非食品出口的数量和价值来发展和促进菲律宾工业; 4. 菲律宾产品的开发符合根据伊斯兰教法制定的清真标准,并且具有高度竞争力并为穆斯林市场所接受;鉴于 菲律宾 清真 认证 计划 的 建立 将 通过 在 菲律宾 穆斯林 和 基督徒 之间 建立 尊重 和 承认 的 纽带 , 并将 菲律宾 贸易 和 商业 融入 海关 和 商业 实践 , 有助于 实现 国家 和平 和 经济 发展 .穆斯林世界的;鉴于,菲律宾清真认证计划的建立符合我国对世界贸易组织 (WTO)、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东盟东部增长区 (BIMP-EAGA)、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承诺(AFTA)、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APEC) 和东南亚国家联盟 (ASEAN),特别是标准和质量协商委员会以及东盟农业和林业部长高级官员会议 (SOM-AMAF) ,并在 SOM-AMAF 的努力下提供识别清真食品和非食品产品的机制,以便东盟成员国可以更好地遵守国际清真标准和流程;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凭借法律和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第 1 节。...
授权穆斯林事务办公室进行菲律宾清真认证[行政命令编号46]pdf预览版
授权穆斯林事务办公室进行菲律宾清真认证[行政命令编号46]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