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7号4 / 1996 年 10 月至 12 月; 93 OG No. 7, 961(1997 年 2 月 17 日) 377,1996 年 10 月 31 日] 为管理解除管制的当地下游石油工业提供制度框架 鉴于,第 8180 号共和国法,也称为“1996 年下游石油工业解除管制法”,规定解除对所有活动的管制促进国内石油下游行业的市场竞争,实现公平价格和充足、持续供应环境清洁和优质石油产品的社会政策目标;鉴于,对放松管制的当地下游石油行业进行有效和高效的管理,需要根据该法案的实施细则和条例的要求,各机构的参与和协调;鉴于,需要为行业管理提供制度框架,以定义和界定这些机构的职能和责任。因此,我,菲德尔·拉莫斯,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确定机构职能和责任的划分,作为管理解除管制的地方下游的制度框架石油工业;部分 1. 机构职能和责任的界定。 ——各机构的职能和职责划分如下: 1.1 总体管理。 — 能源部(DOE)应是管理放松管制的当地下游石油行业的牵头机构。它应作为监督机构,整合和协调影响行业的政策和计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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