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OG No. 33, 4704(1991 年 8 月 19 日) 460,1991 年 5 月 17 日] 将农业部的权力和职能移交给棉兰老穆斯林自治区的自治区域政府,以控制和监督其在该区域的办事处以及其他目的,因此,第 15 至 19 节,第 6734 号共和国法第 XII 条,也称为棉兰老岛穆斯林自治区组织法 (ARM),赋予自治区政府 (ARG) 对该地区农业、渔业和水生资源的责任;鉴于,根据上述法案设立的监督委员会建议将农业部 (DA) 在 ARMM 内的权力和职能以及对农业部 (DA) 办公室的控制和监督置于自治区政府 (ARG) 之下;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权力和职能的转移。农业部 (DA) 的以下权力和职能,包括根据 1987 年系列第 116 号行政命令第 5 节列举的权力和职能,特此移交给自治区政府 (ARG): 为农民和渔民提供综合服务和其他粮食生产者对农渔业资源的生产、利用、保存和处置;规划、制定政策、实施和监测与农业/粮食生产和供应有关的计划和项目;颁布和执行有关保护和适当利用农业和渔业资源的所有法律、规则和关系;建立中央信息系统,满足农民和农业企业投资者的生产、销售和融资数据需求;向农民和其他农业企业家提供有关农业企业生产、营销和融资方面的全面有效的推广服务和培训;与发展议程协调,开展、协调和传播有关改进和开发 ARMM 农作物、渔业和其他相关商品的适当技术的研究;提供农民、渔民和企业家参与各级政策制定和计划/计划制定的机制;与其他公共和私营机构协调和/或呼吁就影响 ARG 计划、政策和计划的事项提供合作和协助;根据有关国家机构的现行指导方针、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渔业和农产品的进出口签发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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