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OG No. 4, 393(1992 年 1 月 27 日) 497, 1991 年 12 月 16 日] 将 NAYONG 菲律宾基金会从总统办公室的总统管理人员移交给旅游部 鉴于,根据 1986 年第 85 号行政命令,人类住区部 (MHS) ) 已被废除,其计划和项目、机构、公司和理事会的最终处置和/或组织调整已通过随后的法规生效;鉴于,根据 1972 年 11 月 6 日第 37 号总统令创建的纳勇菲律宾基金会是 MHS 附属机构之一,根据第85,1987年系列;鉴于,有必要将纳勇菲律宾基金会从总统管理人员转移到旅游部;鉴于,根据 1987 年《行政法典》第 3 卷第 10 章第 10 节第 31 节,菲律宾总统有权继续重组总统办公室的行政结构,其中包括将任总统办公室到政府的任何其他部门或机构;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根据 1987 年行政法典第 31 章第 10 章第 III 卷第 31 条赋予我的权力,特此转让 Nayong菲律宾基金会从总统管理人员、总统办公室到旅游部。本行政命令应立即生效。 1991 年 12 月 16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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