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法案第 5 条的进一步修正。 776,经修正。[行政命令编号。 217]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7年07月10日
83 OG No. 28, 3220-H 增刊。 (1987 年 7 月 13 日)[ 行政命令编号。 217,1987 年 7 月 10 日] 进一步修正共和国法案第 5 条。 776,经修订。鉴于,根据经修正的第 125 号行政命令对运输和通信部进行重组,对隶属于该部的机构民用航空委员会的组成进行了必要的改变;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特此下令: 第 776 号共和国法第 1 节第 5 节经修正,特此进一步修改为:“第 5 节。组成- 民航委员会由运输和通信部长或其指定的代表担任主席,运输和通信部航空运输部助理部长担任副主席,菲律宾总司令组成空军和两 (2) 名成员将由菲律宾总统任命。他们的任期应由总统任命。董事会成员不得在任何公司拥有任何金钱利益或拥有任何股票或债券民航企业。”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与本行政命令不一致的所有法律、命令、发布、规则和条例或其部分在此被废除或相应修改。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本行政命令应立即生效。 7 月 10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主的一年,一千九百八十七。 CORAZON C. AQUINO 菲律宾总统 秘书:JOKER P. ARROYO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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