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统令第 4 号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464,也被称为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经修订,以实施第十届东盟经济部长 (AEM),以提供 20%-25% 关税优惠幅度的更深关税削减已根据优惠贸易安排 (PTA) [行政命令编号第702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1年07月02日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702,1981 年 7 月 2 日] 修改根据总统令第 2 号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464,也被称为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经修正,以实施第十届东盟经济部长 (AEM) 决定,就关税优惠幅度提供 20%-25% 的关税优惠幅度的更深层次的关税削减已根据优惠贸易安排 (PTA) 根据经修正的第 1464 号总统令第 402 条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特此指示并命令: 第 1 条. 根据经修正的第 1464 号总统令第 104 条分类的附件“A”中特别列出的物品,应按照所述附件“A”第 8 栏的规定给予额外的关税优惠幅度。实际上,此类物品应按照上述附件“A”第 9-13 栏规定的每条物品对面所示的时间表,适用东盟优惠关税。第 2 节。如果菲律宾对上述任何物品的基本税率进行任何后续更改,这些物品应自动获得附件“A”第 8 栏所示的相应优惠幅度。...
根据总统令第 4 号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464,也被称为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经修订,以实施第十届东盟经济部长 (AEM),以提供 20%-25% 关税优惠幅度的更深关税削减已根据优惠贸易安排 (PTA) [行政命令编号第702章]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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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统令第 4 号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464,也称为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为实施菲律宾对外贸易统计中记录的 1978 年进口价值低于 50,000 美元 CIF 的物品的 20% 关税优惠幅度而进行了修订根据第八次和第九次东盟经济部长(AEM)会议[执行命令第701]根据总统令第 4 号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464,也称为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经修正,以根据东盟贸易协定第十二届会议期间谈判的某些条款实施优惠贸易安排和旅游[行政命令编号。第705章]修改经修正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以实施第三届东盟峰会和贸易和旅游委员会(COTT)第二十四次会议) 为菲律宾排除清单中的某些项目提供最低 25% 的优惠幅度,并将东盟优惠贸易安排 (PTA) 中的某些项目的优惠幅度扩大到 50%五年。[行政命令号。第345章]修改经修正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以实施第三届东盟峰会和贸易和旅游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COTT) ) 为菲律宾排除清单中的某些项目提供最低 25% 的优惠幅度,并将东盟优惠贸易安排 (PTA) 中的某些项目的优惠幅度扩大到 50%五年。[行政命令号。第325章]根据总统令第 4 号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464,也称为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以根据东盟贸易和旅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期间谈判的某些条款的东盟优惠贸易安排协定实施关税优惠幅度[行政命令编号。第534章]修改经修正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以落实第三届东盟峰会和贸易和旅游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规定对菲律宾排除清单中的某些项目的优惠幅度最低为 25%,并在五年内将东盟优惠贸易安排 (PTA) 下的某些项目的优惠幅度扩大到 50%[行政命令编号第409章]修改经修正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以执行第十八届东盟经济部长 (AEM) 和二十一贸易和旅游委员会 (COTT) 的 S ) 就东盟优惠贸易安排 (PTA) 项下的项目提供至少 25% 的优惠幅度的会议[行政命令编号143]根据总统令第 4 号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464,经修订,也称为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以执行第十五届东盟经济部长 (AEM) 和第十七届贸易和旅游委员会 (COTT) 会议,以提供额外的优惠幅度关于优惠贸易安排(PTA)下的项目[行政命令编号。第961章]根据总统令第 4 号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464,经修订,也称为 1982 年关税和海关法,以便对进口价值 50,000 美元至 500,000 美元 CIF 1978 的商品实施 20%-25% 的关税优惠幅度,如 1978 年对外贸易统计中所记录菲律宾,根据第 11 次和第 12 次东盟经济部长 (AEM) 会议[执行命令第第799章]根据总统令第 4 号修改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1464,经修订,也称为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以便对 1978 年进口价值超过 2,500,000 美元至 10,000,000 美元 (CIF) 的物品实施 20%-25% 的关税优惠幅度,如根据东盟第十四次经济部长(AEM)会议和贸易和旅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菲律宾对外贸易统计[行政令第 2017 号]第9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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