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OG No. 10, 1710(1971 年 3 月 8 日) 294,1971 年 3 月 1 日] 创造一个名为 KALANTIAO 勋章的装饰 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特此创造一个名为卡兰提奥勋章,授予任何在司法和法律领域为共和国做出杰出贡献的菲律宾公民。卡兰提奥勋章分为四个等级: 一等——在政府司法部门,特别是在最高法院或国际法领域的杰出服务和高标准表现;二等奖——在司法和其他政府部门中的特殊功勋;三等奖——在政府司法行政方面的杰出服务;第四类——在加强法治和私法实践中高度专业性和诚信方面的卓越服务。该命令可以追授给任何有权获得该命令的人,在这种情况下,该命令应由其合法继承人接收;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由其最近的亲属;如果没有继承人或最近的亲属,由菲律宾总统或司法部长根据总统授权指定的任何人代表死者接受裁决。装饰的形式、制作和设计应在菲律宾纹章委员会提出并经菲律宾总统批准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三月一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主的一年,一千九百七十一。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S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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