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95,1967 年 10 月 24 日] 修改行政命令编号。 65 日期为 1967 年 5 月 28 日,题为“创建一个关于公开招标的常设内阁委员会”。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费尔迪南德·马科斯,特此修改 1967 年 5 月 20 日第 65 号行政命令的第二段,题为“建立一个常设内阁公共委员会投标”,内容如下:“委员会有权评估、审查和传递所有金额为 P100,000.00 或更多的政府合同;颁布影响政府合同的公开招标的指导方针或规则和条例,其中涉及少于 P100,000.00 的政府合同;呼吁政府的任何部门、局、办公室、机构或机构提供其可能需要的协助,并在审议此类投标时设立必要的小组委员会或工作人员,并以其他方式协助委员会进行评估其中。” 10 月 24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67 年。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撰写:(SGD.) RAFAEL M. SALAS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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