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达沃省纳本图兰-梅尼特公园路,从 453.20 公里到 467.67 公里,为国家二级公路[行政命令编号15]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62年07月30日
MOP, Bk 9, v.4, 56 [ 行政命令编号1962 年 7 月 30 日 15 日 ] 根据公共工程和通信部长的建议并根据第 26 条的规定,宣布从 453.20 公里到 467.67 公里的达沃省纳本图兰-梅尼特公园路为国家二级公路VII,第 917 号共和国法令,关于 1955 年系列第 113 号行政命令,我,菲律宾总统迪奥斯达多·马卡帕加尔,特此宣布达沃省 Nabunturan-Mainit Park 路从 453.20 公里至 453.20 公里467.67,即14.47公里,国道。本人特此声明并加盖菲律宾共和国印章以作见证。 7 月 30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62 年。 (Sgd.) DIOSDADO MACAPAGAL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AMELITO R. MUTUC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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