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政府官员和雇员(包括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的工资支付,每周一次或每月四次[行政命令编号第312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8年08月06日
MOP, Bk 8 Pt.1, v.4, 278 [ 行政命令编号312, August 06, 1958 ] 指导政府官员和雇员的工资支付,包括政府所有或控制的公司,每周一次或每月四次。员工每月两次在发薪日之前提取部分工资已成为普遍做法;鉴于,为停止这种做法而不给政府工作人员造成不便,有必要改变现有的支付政府官员和雇员工资的安排;因此,我,卡洛斯·P·加西亚,菲律宾总统,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指示政府官员和雇员的工资支付,包括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的工资,每周一次或每月四次。本命令自 1958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于 8 月 6 日在马尼拉市作出,在我们的主公元 1958 年和菲律宾独立第 13 年。 (Sgd.) CARLOS P. GARCIA 菲律宾总统 总统:(Sgd.) JUAN C. PAJO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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